為外國友人挑選禮品時,除了應當嚴守以上四項基本原則之外,還應當了解,下列八類物品一般不宜被選作送給外國人的禮品。
第一類,是一定數額的現金、有價證券。不少國家規定,在交往中拒收現金與有價證券,因為人們普遍認為,這么作的人,難免有行賄之嫌。
第二類,是天然珠寶與貴金屬首飾。究其大原因,與前者大體相似。
第三類,是藥品與營養品。在國外,身體健康狀況乃屬“不可告人”的個人穩私。因此將藥品與營養品贈送給外國人,通常都是不受對方歡迎的。
第四類,是廣告性、宣傳性物品。將帶有廣告詞、宣傳用語或明顯的公司標志的物品送給外國人,往往會適得其反,被對方誤解為是在利用對方,或是借機進行宣傳。
第五類,是易于引起異性誤會的物品。向關系普通的異性送禮時,千萬不要弄巧成拙,誤送示愛的物品或對對方不恭的物品。
第六類,是為受禮人所忌諱的物品。在送禮時,若禮品有違受禮人的宗教禁忌、民族禁忌或個人禁忌,也會功虧一簣。
第七類,是涉及國家機密或商業秘密的物品。若將此類物品隨意贈予外國人,不管自己有意還是無意,都有損于國家利益,而且還有可能觸犯法律。
第八類,是不道德的物品。將不道德的物品送給別人,不但坑人,而且害已,因而是絕對應當禁止的。
以上八類不宜送給外國人的物品,亦可稱之為"涉外交往八不送"。
其次,是饋贈的方法。
向外籍人士贈送禮品,不僅要重視具體品種的選擇,而且一定要注意贈送禮品時的方式方法。根據禮儀慣例,注意涉外交往中饋贈的方法,具體是指禮品的包裝、送禮的時機、送禮的途徑等三個方面,必須表現得中規中矩,不亂章法。
第一,是要重視禮品的包裝。以前,中國人送禮是只重貨色,不重包裝的。不管多么高檔的禮品,大都“赤條條來去無牽掛”,或者頂多用報紙一包,硬紙盒一裝了事。這種作法,是不符合國際慣例的。
在國際交往中,禮品的包裝是禮品的有機組成部分之一。它被視為禮品的外衣,送禮時不可或缺。否則,就會被視為隨意應付受禮人,甚至還會導致禮品自身因此而“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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