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簽證均為口岸簽證,即在入境口岸頒發,照片和簽證費也在入境時提交。注意事項:
(一)簽證申請表上的姓名必須與護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否則即便取得簽證,也不能入境;
(二)機票上的姓名必須與護照姓名一致,否則不能登機。
(三)如有需要,簽證可在不丹境內申請延期,最長可延至6個月,費用510努(約合100元人民幣,根據2011年6月匯率比價)。
咨詢電話:400-990-4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