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可在黎巴嫩駐華使館申請赴黎簽證,亦可在黎各入境口岸免費獲得為期一個月的落地簽證(從國內出發(fā)時,中國邊防通常要求事先辦好簽證)。落地簽證最長可延期至三個月,其中外交護照持有者可獲得六個月有效多次出入落地簽證。黎駐華使館一般情況下簽發(fā)為期三個月的旅游簽證,赴黎工作者應在持上述簽證抵黎后三個月內向黎勞工部門和安全總局申請辦理工作證和居留證。赴黎工作者亦可事先通過在黎雇主向黎勞工部和安全總局申請工作簽證證明,持有黎公安總局簽發(fā)的工作簽證證明(須同時持有阿拉伯文原件及英文譯件)的中國公民可直接入境黎巴嫩,不必在黎駐華使館申請簽證。
入境時請準確填寫入境卡。
詳情請咨詢黎駐華使館:電話010-65321560、65322197、6532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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