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領事服務網報道:當代社會中,互聯網絡已經深深融入人們工作、學習、 生活、交流各個層面。虛擬網絡空間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陷阱,稍不注意就有可能上當受騙,甚至不知不覺被卷入各種違法案件。駐大阪總領館經手處理多起有關案件,現將其中幾種詐騙陷阱通報于后,以示警醒。
一、銀行卡詐騙。犯罪團伙利用互聯網絡進行銀行卡詐騙,利用不少涉世未深的留學生直接或間接參與犯罪。如犯罪團伙利用他人的身份網上購物后,讓留學生冒充收件人接收貨物并按照其指令將貨物轉送到指定場所。再如犯罪團伙讓留學生用盜竊的銀行卡在自動取款機上提取現金或提供銀行賬戶接收錢款等。在此,總領館提醒在日中國公民,辦理銀行卡業務須嚴格遵守日本法律規定,切勿以本人名義為他人辦理銀行卡或將本人名義借給他人使用,更不能冒用他人名義開辦銀行卡或辦理錢款支取業務。上述都是違法行為,將會被以詐騙、盜竊罪起訴,承擔刑事及民事責任。
二、機票詐騙。微信、QQ等各類社交網站中充斥著大量“廉價機票”之類的信息。涉案人利用虛實不定的網絡交易,讓個別人嘗到甜頭,并通過他們口口相傳,增加可信度,再進行大規模詐騙。近期發生的“假機票”騙局,致使百余人蒙受經濟損失。總領館提醒在日中國公民,應在具有旅游從業資質的旅行社購票,并向承運航空公司直接電話問詢或在中國民航局官方網站進行機票驗證,切勿隨便向私人帳號匯款購票。一旦發覺上當受騙,要立刻報警,并及時在互聯網上揭發騙局,以正視聽。
三、手機卡詐騙。辦理手機卡、購買手機過程中,也存在著各類詐騙手法。日本《手機不正當使用防止法》規定,辦理手機業務實行實名制,用戶需提供真實的身份證件,代辦人需提供本人及用戶的真實身份證件及委托書。禁止以虛假名義辦理手機或者私下轉讓手機或手機卡號,違者將被處300萬日元以下罰款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此,總領館提醒在日中國公民,辦理手機業務須嚴格遵守日本法律規定,通過合法正規的渠道辦理,切勿貪圖便宜輕信無合法代理資格的個人。同時,切勿以本人名義為他人辦理手機業務或將本人名義借給他人使用,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產生違法后果。
中國駐大阪總領館衷心希望同胞們在日期間提高警惕,遵規守法,免陷騙局,實現“平安旅游”、“平安留學”、“平安研修”、“平安常駐”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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