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教育國際開發署(IDP)消息:根據澳大利亞移民、多元文化?a target='_blank'>巴林攣癲?DIMIA)的最新消息,從2006年7月1日開始,針對澳大利亞假期工作簽證類別將推出一系列的新規定。新規定包括以下內容:
假期工作簽證持有人可以進行為期4個月的學習,而非原先的3個月。
假期工作簽證持有人可以在同一雇主處開展為期不超過6個月的工作。(此規定一般主要針對澳大利亞院校以假期工作簽證的方式雇傭一些季節性老師的情況。
對于假期工作簽證持有人而言,更多領域的工作經驗將被認可成為申請延續簽證的經歷。
這些新規定的出臺,相應地開放了對澳大利亞假期工作簽證持有人在完成季節性工作后,申請延長12個月的澳大利亞簽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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