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證
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赴斯洛伐克必須事先到斯駐華大使館(北京)或領事館(上海)辦妥簽證。根據斯方的要求,中國公民申辦赴斯簽證須提交的材料包括:簽證申請表、本人護照、正面近照(3×3.5mm,1張)、邀請函(須經斯警方核準)和往返機票。申請在斯長期居留者還須提供無犯罪證明和斯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詳細情況需向斯駐華使領館查詢。
2、入境
赴斯人員進入斯境時,有義務應詢出示邀請函、賓館訂房證明、返程機票以及在斯停留期間相當于日平均3000克朗(注:1克朗約為4元人民幣)的可兌換貨幣(16歲以下未成年人減半)。如持有經斯警方核準的邀請函,可減免上述手續。
3、海關有關規定
下列物品在規定數量內可免征關稅:
(1)煙草:200支香煙;50支雪茄(或100支,但每支不超過3克);250克煙絲;或上述品種適當組合。
(2)酒類:超過22度的1升;不超過22度的2升;香檳、果酒、葡萄酒2升。
(3)香水:花露水50毫升;噴霧式香水250毫升。
(4)藥品:個人必備藥品適量。
上述(1)、(2)條規定不適用于18歲以下未成年人。除上述物品外,每人可免稅攜帶符合海關規定的價值不超過175歐元的物品(15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此項額度為不超過99歐元)。
斯海關對槍支彈藥、古董和藥品實施嚴格管理。攜帶違禁品出入境者將受到嚴重處罰。
詳情可通過斯海關網址http://www.colnasprava.sk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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