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堅持奉行“和平時期軍事不結盟,以求鄰近地區發生戰爭時能夠守中立”的外交政策。已加入歐盟和申根協定,尚未加入歐元區,也沒有加入北約,但是是北約“和平伙伴關系”成員國并參與經聯合國授權、北約主導的國際維和行動。
維護國際法和尊重人權是瑞典對外政策的兩大基石,希望通過提供發展援助、參與國際維和行動等方式承擔應有的全球責任,成為國際發展合作領域的“領導力量”。 將同歐盟國家的合作放在外交和安全政策的特殊地位,支持歐盟繼續擴大,主張加強跨大西洋合作,視周邊地區為自身安全基礎,更加重視發展同亞太及新興國家的關系。積極推動聯合國改革,密切關注國際熱點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