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緬甸較常用的簽證種類為旅游簽證、商務簽證和探親簽證。其中持旅游簽證可停留28天,不可延期;商務簽證一般可在緬甸停留70天,可否延期及延期時間則由緬甸移民部門個案處理,視情況而定,最多可延期至12個月。目前,在緬注冊的中資公司人員可通過其緬方合作伙伴協助辦理居留延期手續,或由中國駐緬甸大使館經商處出具證明協助辦理延期。探親簽證批準停留期限為28天,最多可延期至70天。
中緬兩國間有互免簽證協議,中國公民持外交、公務護照赴緬甸可免辦簽證,持公務普通護照和因私護照赴緬則需辦理簽證。中國公民可前往緬甸駐華使館或駐昆明、南寧、香港總領館申辦緬甸簽證。辦理商務簽證的基本要求是提交簽證申請表、護照、相片、邀請信及本單位介紹信等。一般提交申請后3-4個工作日可取證,有加急服務。中國公民赴緬簽證具體事宜可咨詢緬甸駐華使領館。
另外,緬甸自2011年5月底恢復了落地簽證安排,但需要于抵達前10天通過緬甸國內旅游公司向緬甸飯店和旅游部提出申請,且必須乘坐航班自“空中”入緬境(不能走陸路邊境)。緬甸自2011年2月25日起停發“海員證”口岸簽證。中國駐緬甸使館特別提醒中國公民慎用落地簽證,赴緬前以先辦妥紙質簽證為宜,以免給旅行帶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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