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定居者):得到許可在美國無限期居留的外國國民,也即移民(immigrant)。
(實習):一個學生在其專業領域內從事的獲得批準的全部時間的就業(full-time employment),可以是在一個教育項目執行期間,也可以是在該項目完成之后。
具有F-1非移民身份的外國學生最多可以從事12個月的實習;J-1"交流學者"最多可以從事18個月的實習,稱為"學業培訓"("academic training")。具有M-1非移民身份的外國學生,只有在他們的教育項目完成之后才能申請實習,每在校正規學習4個月可允許其從事1個月的實習。持有F-1、J-1和M-1簽證的學生都必須具備大學或交流項目主管機構的推薦書。F-1學生自愿從事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和M-1學生完成學業之后的實習(post-completion practical training)都必須得到移民歸化局的批準。
(負責人):按照美國新聞署(U.S. Information Agency)的規定,負責主管一個具體的"交流學者"項目的人員,稱之為"負責人"(Responsible Officer)。此人應在諸如同意就業、延長簽證期、改變J-1簽證類別、轉換學校之類事宜上協助J-1簽證持有者。
(離境通行證):參閱"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守法證書)欄目。
(轉科或轉學):包括改換學業項目、學習贊助人和學習單位。學生要求開始一項全新的學業項目必須事先得到移民歸化局的批準。僅僅轉換學習單位而不改變學業項目則不需要申請同意。但無論出于何種考慮,任何轉科或轉學都應事先征得有關學習單位外國學生咨詢顧問的同意,并須領取一份新的"身份合格證書"(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美國移民歸化局):參閱(移民歸化局)欄目。
(簽證):一項簽署,由護照持有者意愿進入的國家的一個特定授權機構蓋印在護照上面。簽證表示該護照業已經過審查,入境的各項條件均已具備,護照持有者已得到許可通行。
簽證并不等于一定批準入境,真正的批準要在入境地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