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納駐華大使館領事處辦公時間:
加納駐中國北京大使館領事處的辦公時間是下列辦公日的早上 9:00 到下午 1:00:
周一 - 辦理加納護照和旅游手續
周二 - 簽證申請及簽發
周四 - 辦理加納護照和旅游手續
周五 - 簽證申請及簽發
領事處在周三、加納和中國的公共假日不辦公。
加納大使館電話:
使館的總機可轉接領事處: +10-6532 1319
領事處熱線電話 : +10-6532 2012
傳真 :
總傳真號碼: +10-6532 3602
申請加納簽證時間
辦公時間 : 周二和周五的早上 9:00 到下午 1:00.
簽證處在周一、周三、周四以及加納和中國的公共假期不辦公。
加納簽證辦理時間:
至少需要五個工作日辦理完簽證的申請
合法停留期限
單次入境加納簽證的有效期為三個月,即如果在得到簽證三個月內沒有入境,簽證作廢。而實際在加納的停留日在進入加納的時候要受到加納移民局的認可,通常只有 30 天
申請加納簽證應該具備的條件:
1. 申請人須持有從申請簽證起最少六個月有效期的護照
2. 申請人是中國國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居住者
3. 申請人須遞交一系列申請表格
a) 用英文黑體大寫完整的填寫表格
b) 四張近期的護照照片
c) 由加法定的機構、公司、或組織出具的邀請函及擔保書
d) 旅游簽證須有中國法定的的機構、公司、或組織出具的介紹信或證明
辦理加納簽證種類及要求
加納旅游簽證:
1. 名字和地址
2. 要求的材料中包括申請人在加納住宿的旅館和酒店
加納商務簽證:
1 . 申請人須遞交所在公司為其在加納停留提供的英文保證書,并且用英文說明其去加納的事由。
2 . 必備的材料:商業聯合組織以及合伙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在加納住宿的旅館作為第二材料。領事館有權要求申請人提供其在加納的商業聯合組織的保證書
加納工作簽證:
1 . 需要遞交雇傭合同和加納批準雇傭合同配額的證明
2 . 要求的材料中包括申請人在加納工作的機構和公司。
加納留學簽證:
申請人需持有大學行政部門或者教授出具的信函 - 說明其去加納的原因以及在加納生活的經濟來源(英文件)。申請人還需提供其在加納所在院校學習的接收函,請用加納語標明院校的名稱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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