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國海關公布了中國公民辦理泰國落地簽證的相關注意事項,現公布如下,希望對前往泰國辦理落地簽證的人士有所幫助!
(一)泰國入境所需證件為:有效期至少為6個月的護照、出入境卡(正聯入境時收、副聯出境時收)、出入境卡須用英文填寫,其中姓名需用大寫字母。
(二)入境手續:將出入境卡夾在護照中經移民官員辦理入境手續后,到航站取出托運行李,然后拿海關申報單(如需要)到海關檢查處接受檢查后出海關。旅游者可以帶入的免稅物品包括香煙200支,酒1公斤。
(三)出境手續:每人交付機場稅500銖。泰國移民局收去出境卡,并辦理離境手續,在護照上加蓋出境章。接受安全檢查。泰國出境攜帶泰幣不得超過5萬銖。
(四)泰國出入境規定較嚴,游客赴泰國短期觀光旅游,須持有泰國大使館簽發的簽證。在泰國觀光旅游期間,隨時要接受移民官員的檢查,如超過簽證期限,每超過一天被罰款泰幣200銖,但最高罰金不得超過2萬銖。
(五)所有宗教性和國家文物一律禁止進行貿易。旅客攜帶古董和佛像出境必須事先向泰國國家藝術廳申請批準證。任何商人在泰國逗留期間所賺取的收入必須繳付所得稅。所有BANNED物品、毒品和武器一律禁止進出口,違法者會受到嚴厲處罰。
(六)在泰國博物館組、野生動物保護組、海關署、泰國政府旅游局以及泰國大使館、領事館或海外代表辦事處,都可索取關于外匯管制及管制項目規定的手冊,并了解購買哪些物品,在離境前需向泰國海關的政府機構申請核準。
(七)根據泰國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入境免稅品數量為:1公斤的甜酒或烈酒、50支雪茄、250克煙絲或200支香煙以及5卷膠卷或3卷電影膠片;動植物不準攜帶入境。旅客可從免稅商店購買1公斤酒、200支煙以及一架照相機、一架攝影機和個人佩帶的珠寶裝飾品等出境。
(八)凡持有落地簽證或旅游簽證赴泰國旅游的旅客,泰國機場移民局將隨機進行抽查,凡隨身攜帶不足25000泰銖(即折合人民幣5000元或等價的BANNED國貨幣)將視其為無正常消費能力,并有非法移民傾向,泰國海關將拒絕其進入泰國國境。
旅客可免費攜帶香煙 200支、洋酒一瓶入境。此外各種肉類、植物、蔬菜等禁止入境。根據海關條例,如攜帶超過5萬泰銖或2000美元以上現金入境必須報關。返港旅客,每位旅客限帶香煙100支。受保護動物不能攜帶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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