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球化進程:認為全球化既有積極也有消極一面。全球化帶來的新科技尤其是信息技術的應用增加了各國間的依賴度,并在某種程度上提高了民主和人權的重要性。但全球化同時造成了貧富差距拉大和地區性發展不平衡等問題。同坦桑尼亞等國共同提出“赫爾辛基進程”,目的是建立一個討論全球化問題的論壇,通過對話與合作就正確引導和管理全球化提出具體建議。
關于歐洲形勢:認為歐洲目前不存在大戰危險,但非傳統安全因素對歐洲安全的影響日益深遠。認為歐盟和北約是歐安機制的主要決定因素。北約東擴的政治意義大于其軍事意義。北約正向政治組織的方向發展,但將保留集體防御組織的性質。歐盟東擴強化了歐洲整體穩定。支持歐盟發展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但反對因此損害跨大西洋合作關系。支持歐盟立憲,強調保護小國利益和保持歐盟各機構權力的平衡,不贊成設歐盟常任主席。
關于聯合國作用及其改革:認為聯合國及其安理會是維護世界和平、實踐國際法的主要機制,主張加強聯合國的作用,維護聯合國的權威,反對單邊主義。認為聯合國改革勢在必行,支持擴大安理會。積極參與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主張所有地區性組織在解決沖突和危機中應與聯合國密切合作。
關于反恐斗爭:支持并參與國際反恐斗爭,同時主張重視貧困和發展問題,從源頭上防止恐怖主義。認為反恐過程中不應搞單邊主義、制造不同文明和宗教的對立。單憑軍事手段不能根除恐怖主義,應進行廣泛的國際合作,并充分發揮聯合國的核心作用。
關于伊拉克問題:強調聯合國在向伊提供人道主義援助和戰后維和以及重建工作中應發揮主導作用。主張國際社會應積極合作,共同參與維和行動。芬明確表示愿在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的前提下派遣維和人員赴伊。2003年芬共向伊人民提供了480萬歐元人道主義援助。
【同中國的關系】 1950年10月28日中芬建交,1951年互設公使館,1954年升格為大使館。建交以來兩國關系一直友好。雙方簽有雙邊年度貿易協定和支付協定、航空協定、海運協定、經濟、工業和科技合作協定、文化協定、投資保護協定、避免雙重征稅協定、開發信貸協定和科技合作協定及專業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諒解備忘錄。
2003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羅干訪芬,會見芬總理萬哈寧、議長利波寧、外長圖奧米奧亞,并與司法部長科斯基寧、內政部長拉亞邁基分別會談。同月,全國政協副主席王忠禹訪芬。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烏云其木格過境芬蘭。2003年中方訪芬的還有:外經貿部部長石廣生(1月)、財政部長項懷誠(2月)、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7月)、司法部長張福森(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張黎中將(9月)等。
2003年,芬方訪華的主要有:議會第一副議長高斯基(9月)、教育部長哈泰寧(10月)、北方軍區司令迪蘭德中將(10月)、貿工部長貝卡里寧(11月)、文化部長卡佩拉(12月)等。
2003年,兩國修訂并草簽了《中芬投資保護協定》。中芬經貿聯委會第16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中國駐芬蘭大使: 張直鑒(2002年3月到任)。館址:Vanha kelkkamaki 9-11, 00570 Helsinki, Finland;網址:www.chinemb.fi;電話(國家地區號 358 9): 2289 0110(辦公室),684 8416(商務處); 傳真: 2289 0168(使館),684 9595(商務處)。
芬蘭駐華大使:巴鑫(Benjamin Basin,2001年11月遞交國書)。館址:北京朝陽區光華路1號嘉里中心南樓26層, 郵政編碼100020;網址:www.finland-in-china.com;電話: 85298541/42/43傳真: 85298547;商務處電話:85298625/26/27/28傳真:85298559。
【同歐洲聯盟的關系】 冷戰結束后,芬迅速調整了對歐盟的政策,于1992年 3月18日正式申請加入歐共體,1995年1月1日正式加入歐盟。1999年1月1日在北歐國家中率先加入歐元。2001年3月25日正式實施<<申根協定>>。芬與歐盟其他成員國的貿易約占芬外貿總額的56%,對外投資近一半面向歐盟國家。主張歐盟成為一個政府間合作機構,支持并參加歐盟統一的外交和安全政策,支持歐盟東擴和實現經貿聯盟,并于1999年1月1日成為首批使用歐元的歐盟國家。芬于1997年向歐盟提出北部地區政策倡議,主張歐盟加強同包括俄羅斯在內的歐洲北部地區的合作,促進經濟發展和地區安全與穩定,該計劃2000年獲得通過。2002年5月,利波寧總理訪問歐盟總部。9月,歐盟制憲籌備會議主席德斯坦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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