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 法】 現行憲法1976年2月通過,憲法規定:古巴是獨立的社會主義主權國家,是一個民主統一的共和國,由勞動者全體組成,為勞動者造福,為謀求政治自由、社會公正、個人和集體利益及人民團結而奮斗。1992年7月,第三屆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改草案,對1976年的憲法進行部分修改和補充,主要有:(1)把馬蒂思想與馬列主義并列作為黨的指導思想;(2)以無計名投票方式直接選舉全國和省級人民政權代表大會的代表;(3)授予國務委員會主席必要時宣布在全國或部分地區實行緊急狀態的權力。
【議 會】 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享有修憲和立法權。每屆任期五年。第五屆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于1998年2月產生,共有代表601人。里卡多·阿拉爾孔·德克薩達(Ricardo Alarcon de Quesada)蟬聯主席。大會選舉了新一屆由31人組成的國務委員會,新委員占45%。
國務委員會是1976年取消總統制后設立的,在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休會期間代表人大行使國家權力。國務委員會由主席、第一副主席、5名副主席、秘書和23名委員組成,在人大代表中選舉產生。憲法規定,國務委員會主席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主席菲德爾·卡斯特羅·魯斯(Fidel Castro Ruz),第一副主席勞爾·卡斯特羅·魯斯(Raul Castro Ruz)。
【政 府】 即部長會議,是國家最高行政機構。由主席、第一副主席、若干副主席、執行秘書、各部部長和法律確定的其他成員組成。主席由國務委員會主席兼任,成員經主席建議由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任命。本屆部長會議于1986年12月產生,在1994、1995年和1999年三次進行調整。主席菲德爾·卡斯特羅·魯斯,第一副主席兼革武部部長勞爾·卡斯特羅·魯斯,執行秘書卡洛斯·拉赫·達維拉(Carlos Lage Davila)。政府各部主要成員有:內務部長阿韋拉多·科洛梅·伊瓦拉(Abelardo Colome Ibarra);外交部長費利佩·拉蒙·佩雷斯·羅克(Felipe Ramon Perez Roque);政府部長里卡多·卡布里薩斯·魯伊斯(Ricardo Cabrisas Ruiz);外貿部長勞爾·德拉努埃斯(Raul De La Nuez);經濟和計劃部長何塞·路易斯·羅德里格斯·加西亞(Jose Luis Rodriguez Garcia);財政和價格部長曼努埃爾·米利亞雷斯·羅德里格斯(Manuel Millares Rodriguez);糖業部長烏利塞斯·羅薩萊斯·德爾托羅(Ulises Rosales del Toro);教育部長路易斯·伊格納西奧·戈麥斯·古鐵雷斯(Luis Ignacio Gomez Gutierrez);文化部長阿韋爾·普列多(Abel Prieto);司法部長羅伯托·迪亞斯·索托隆戈(Roberto Diaz Sotolongo)。
【行政區劃】 全國劃分為14個省,1個特區(青年島特區)。省下設169個市。各省名稱如下:比那爾德里奧、哈瓦那、哈瓦那市(首都,省級市建制)、馬坦薩斯、西恩富戈斯、比亞克拉拉、圣斯皮里圖斯、謝戈德阿維拉、卡馬圭、拉斯圖納斯、奧爾金、格拉瑪、圣地亞哥、關塔那摩。
【司法機構】 最高人民法院是國家最高司法機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法官、全國總檢察長、副總檢察長均由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總檢察長是最高人民法院領導委員會的成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魯文·雷米西奧·費羅(Ruben Remigio Ferro),1999年1月就任。總檢察長胡安·埃斯卡洛納·雷格拉(Juan Escalona Reguera),1993年7月任職。
【政 黨】 古巴共產黨(Partido Comunista de Cuba):古唯一的合法政黨。1961年,“七·二六運動”、“人民社會黨”和“三·一三革命指導委員會”三個組織合并成古巴革命統一組織。1962年改名為古巴社會主義革命統一黨。1965年改用現名。現有黨員82萬人。第一書記菲德爾·卡斯特羅·魯斯,第二書記勞爾·卡斯特羅·魯斯。
【重要人物】 菲德爾·卡斯特羅·魯斯:古巴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第一書記、國務委員會主席兼部長會議主席、革命武裝力量總司令。1926年8月13日生于奧連特省。1949年加入古巴人民黨。1950年在哈瓦那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1953年7月26日率一批青年攻打圣地亞哥的蒙卡達兵營失敗后被捕。1955年大赦獲釋后流亡墨西哥并組織了“七·二六運動”。1956年回到古巴,在馬埃斯特臘山區開展反對巴蒂斯塔獨裁統治的武裝斗爭。1959年古革命勝利后出任總理。1976年取消總統制后任國務委員會主席兼部長會議主席至今。有《歷史將宣判我無罪》等著述。1995年11月,卡斯特羅主席首次訪問我國。
【經 濟】 古巴經濟長期維持以蔗糖生產為主的單一經濟發展模式。80年代末,隨著東歐劇變和蘇聯解體,這些國家停止對古巴援助,改變與古貿易方式,古經濟形勢嚴峻。1990~1993年,國內生產總值下降35%。1993年開始逐步推出“特殊階段的措施”,允許個人擁有外匯,擴大個體經濟,改革農業體制;1994年推出擴大企業自主權,實行財稅改革,開放農貿自由市場和小商品市場,向外資全面開放生產部門等舉措;1995年進行貨幣改革,實行新的外國投資法;1996年進一步完善稅制,頒布《自由區和工業園區法》,擴大社會保險范圍;1997年,古共“五大”在堅持一黨制、社會主義公有制和計劃經濟的同時,首次提出把經濟工作放在優先地位;1998年,啟動國有企業改革;1999年,成立貨幣政策委員會,國企改革走向深入。1996年至2000年間,國民經濟年均增長4.7%。
2001年,受“9·11”事件、世界經濟低迷、資金匱乏、干旱以及颶風襲擊等影響,古經濟遇到新的困難,增速減緩,增長率僅為3%。
國內生產總值(2000年):165.56億比索
人均國內生產總值(2000年):1480比索
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2000年):5.6%
(2001年):3%
貨幣名稱:比索(peso)、可兌換比索(pesoconvertible,1995年1月開始流通)。
匯率 (官方比價):1美元=1可兌換比索
(自由市場比價) :1美元=26比索
通貨膨脹率(2000年):-2.3%
(2001年):0%
失業率(2000年):5.5%,(2001)4.1%
(資料來源:古巴國家統計局;經濟季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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