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埃塞俄比亞的關系】厄獨立后,一度與埃塞保持著特殊友好關系。兩國領導人保持經常性接觸和磋商,互訪頻繁。1993年兩國簽訂《友好合作協定》。1997年,厄發行本國貨幣,停止使用埃塞貨幣,兩國貿易改用美元結算,使邊民貿易和商品交易范圍受到限制,兩國產生經濟糾紛和貿易摩擦。1998年5月,厄埃在有爭議的巴德梅地區爆發大規模邊界武裝沖突,關系急劇惡化。2000年6月,厄埃簽定《停止敵對協議》,12月簽定《全面和平協議》,厄埃沖突進入政治解決階段。根據上述協議,聯合國于2001年4月在厄埃邊界地區設立臨時安全區,并派駐維和部隊,隨后成立邊界委員會負責對兩國邊界作出裁決并勘劃邊界。2002年4月,邊委會就厄埃邊界劃分作出裁決,雙方均表示原則接受。2003年9月,埃塞向安理會提出設立標界替代機制,以重新劃定包括巴德梅在內的有關爭議邊界。厄堅持邊委會裁決不可更改,兩國原有矛盾激化,和平進程受阻。
【同蘇丹關系】 獨立前,厄與蘇丹關系密切。厄獨立后,蘇丹境內的厄反對派在兩國邊境滋事,厄指責蘇丹政府支持厄反對派,向厄輸出原教旨主義,兩國關系惡化,于1994年12月斷交。厄埃沖突爆發后,兩國有所接觸。2000年1月,兩國宣布恢復外交關系。為進一步發展雙邊關系,厄蘇決定停止支持各自境內的對方反對派,保證邊境地區安全,建立兩國元首定期磋商、互訪機制。2002年10月,蘇丹指責厄支持蘇反政府武裝沿蘇厄邊界向蘇政府軍發動大規模進攻,蘇厄關系波瀾再起。
【同吉布提關系】 厄在獨立之初,與吉布提關系較好。1996年兩國發生領土糾紛,1997年關系恢復正常。1998年厄埃發生邊界沖突后,厄指責吉偏袒埃塞,要吉退出非統厄埃爭端調解委員會。吉隨即宣布與厄斷交。2000年3月,兩國復交。
【同也門關系】厄獨立前,也門支持厄爭取獨立的斗爭。1995年起,兩國曾因紅海大、小哈尼什島主權爭端發生武裝沖突。1997年,兩國開始通過國際仲裁解決爭端。1998年10月,國際法庭作出裁決,將大哈尼什島等主要島嶼判歸也門。厄接受裁決,將所占島嶼交還也門。11月,兩國關系恢復正常。2001年4月,雙方簽署了貿易、農業、能源、交通、海事及技術合作協議,就傳統捕魚權等海上仲裁達成相互諒解和協議。6、7月間,厄、也在紅海發生漁業糾紛。2002年以來,厄、也在哈尼什島水域傳統捕魚區問題上的分歧升級,也指責厄違反已達成的有關國際協定,多次逮捕、粗暴對待也漁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