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居民前往德國需提前辦妥簽證。經德國前往第三國者,無論是否出機場,均需申辦過境簽證。
持中國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的人員,如系來德探親、旅游或從事商務等活動,且在德停留不超過90天,無需辦理簽證。
德國系申根協議國家,中國公民如同時前往多個申根協議國家,應向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提交申請;停留時間相同時,應向前往的第一個國家遞交申請。因德國實行較為嚴格的邊境檢查措施,如果中國公民將德國作為申根國家旅行首站,建議在德國駐華使領館辦理申根簽證。申根簽證規定簽證持有人一次連續停留不得超過90天,或每半年累計多次停留時間不得超過90天。原則上,申根簽證不得辦理延期。超過90天的長期簽證由申根協議成員國自行頒發本國的國別簽證。
德國現在華有使領館5個,即德駐華大使館、駐 上海總領館、駐廣州總領館、駐成都總領館和駐香港總領館。申請人一般根據領區原則前往上述使領館申辦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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