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國家聯盟規定,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的申根國家簽證申請者都必須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時購買境外保險,證明可擔保國外住院費用及遣返費用,保險金額不得低于 30 萬元人民幣(即 3 萬歐元),保險期限直接決定了您在申根國家的停留期限,并且覆蓋所有的申根國家。如果您沒有申根國家的保險,您的簽證將不會得到受理!請您提前購買,以免影響您的簽證和出境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