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美國的關系】 1832年2月9日建交。重視保持和發展同美在政治、經濟和軍事方面的合作關系。“9·11”事件后,強烈譴責恐怖分子對美國的襲擊,表示要與美保持緊密團結,采取一切手段與恐怖主義進行斗爭。認為北約不僅是共同防御組織,而且是歐洲安全的根本保障,也是共同價值觀的載體,是維系歐美同盟關系的主要保證,為捍衛歐美共同利益發揮著重要作用。主張繼續維持并不斷加強北約,支持北約東擴。美是比除歐盟成員外最大的貿易伙伴。但對美實行“單邊主義貿易政策”不滿,主張歐洲應對美實行貿易保護主義并對其損害歐洲經濟利益的作法采取報復措施。對美發展NMD和退出《反導條約》感到擔憂,認為這會引發新一輪核軍備競賽。在伊拉克問題上,比認為首要目標是消除伊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反對軍事打擊伊拉克,強調聯合國安理會在解決伊問題上的主導作用。伊拉克戰爭爆發后,有人援引比“普遍管轄權法”,以戰爭罪將美政要告上布魯塞爾法庭,引起軒然大波,比美關系驟然緊張。在比政府修改“普遍管轄權法”后,比美關系逐步緩和。
【同東歐國家的關系】 關注俄羅斯局勢,支持俄國內改革,主張西方國家在政治、經濟上幫助俄羅斯,以保持俄的穩定;認為俄仍是軍事大國,不可輕視,同時對俄外交政策趨硬戒心增加。主張發展同中東歐國家和獨聯體國家的關系,重點作波、捷、匈等中東歐國家的工作,推動這些國家按照西方模式發展市場經濟,在經濟上通過提供援助和發展雙邊經貿關系,推動它們加速向歐盟靠攏,但強調必須制定標準,各個中東歐國家可自行確定加入歐盟的速度。繼續關注科索沃地區局勢。
【同鄰國的關系】 比是歐共體創始國之一,與鄰國關系密切,同荷蘭、盧森堡兩國關系尤為特殊。1958年,三國簽署《比荷盧經濟聯盟條約》,共同協商財政、經濟和社會事務政策,在歐共體、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中采取共同立場。三國之間還有防務協定。1990年6月,比同荷、盧、法、德簽署五國商品、資本、人員自由流通協定。
比外貿的主要對象是歐盟國家。2002年從歐盟進口1489億歐元,約占進口總額的71.5%,對歐盟出口1687億歐元,約占出口總額的74.7%。在歐盟對比貿易和投資中,德國均居首位,荷、法、英次之。
【同其他國家的關系】 重視發展與非洲國家的關系,承認歐洲原宗主國對非洲國家負有巨大的歷史責任,希通過向非洲提供發展援助發揮獨特影響。比確立了優先向非洲提供發展援助的原則,其65%的發展合作援助流向非洲。2003年比將發展援助受援國從25個減到18個,其中13個為非洲國家。比極為重視剛果(金)對話進程。副首相兼外交大臣米歇爾多次訪剛(金),力促各派舉行關于組建過渡政府的對話,并擬向剛(金)提供4240萬歐元的可持續發展援助。關注中部非洲局勢,提出“大湖地區和平行動計劃”。
比重視同阿拉伯國家的關系,主張根據聯合國決議及有關協議,按照“以土地換和平”的原則,全面、公正地解決中東問題。對巴以暴力沖突升級深表關切,認為國際社會不應失去信心,必須加強國際協調,尋求政治解決辦法,恢復中東和平進程。要求以色列恢復同巴方的政治對話,爭取通過和平方式解決沖突。
重視亞洲在國際事務中的作用,認為亞洲是世界經濟中發展最快的地區,21世紀將是亞洲世紀,亞洲的崛起對比既是機遇,又是挑戰。積極參加亞歐會議,主張加強同亞洲國家的對話與合作,加強比駐亞洲國家外交機構,2001年1月,與朝鮮簽署了建交協議。看好亞洲市場,積極發展同亞洲國家的經貿關系,推動比對亞洲國家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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